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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金震
4月6日,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等11所高校开展本科综招试点,于5月10日前完成报名工作。学校素质测试(面试)工作应安排在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1:6的比例确定入围学生名单。志愿填报时,若同时获得多所高校入围资格,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高校填报。
11所高校开展本科综招
5月10日前完成报名工作
通知显示,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青岛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青岛科技大学、山东财经大学、浙江大学、华南理工大学11所高校在我省开展本科综合评价招生试点。招生专业由各试点高校综合考虑专业优势、师资力量、发展目标等因素自主确定,原则上安排在特色明显、优势突出或国家紧缺急需专业。
根据要求,已经通过我省今年夏季高考报名并符合试点高校具体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综合评价招生。考生须按照要求分别参加我省夏季高考统一报名和试点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已通过保送、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被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得报名。
试点高校在报名前公布本校综合评价招生办法,包括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考生报考条件,明确网上报名时间、报名办法、报考要求、录取程序、录取标准等。报考要求应对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设置前置条件,将学生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经历、考察探究活动、研究型学习情况和自主选修学分学习情况等作为资格审查的必要内容和进入面试的必要条件,积极调动整合高校资源参与高中学校的开放性、研究型和跨学科等项目学习课程设计。
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工作5月10日前完成。各试点高校于2023年6月11日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示通过初审入围学校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将考生确认是否参加报考学校综合评价考核时间统一确定为2023年6月12日18:00前。通过初审的考生应及时登陆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报考学校的综合评价考核,逾期视为放弃考核资格。
本科综招安排在普通类提前批
夏季高考成绩占比不低于50%
学校评价考核方式包括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测试(面试)。省教育厅要求,认真组织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组织有关专家、教师等专业人员按照相关办法要求,对考生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适度加大项目式学习、探究性学习、课题研究、创新素养等标志性成果和发展性评价数据的评价权重,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
学校素质测试(面试)工作应安排在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试点高校根据国家教育考试工作要求,结合培养目标和专业能力等情况,确定本校测试(面试)的内容、标准、形式和办法,并加强对学生关键能力、学科素养和思维品质的考查以及对所学知识的融会贯通和灵活运用。要建立相关人员专家师资库,并根据各环节工作需要随机抽取形成专家组,每个专家组须由3人以上组成。试点高校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测试(面试)成绩,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1:6的比例确定入围学生名单。
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安排在普通类提前批进行。入围考生应在普通类提前批次填报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志愿,若同时获得多所高校入围资格,只能选择一所高校填报。不填报或填报未入围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志愿,视为放弃该项招生资格,但不影响其他志愿录取。填报专业志愿须在该项招生公示的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考生综合成绩由夏季高考总成绩(含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和高考加分)和高校考核成绩(含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组成,其中夏季高考总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试点高校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志愿及该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试点高校一次性全部投档。试点高校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录取手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试点高校按高考成绩自行确定,但不得低于普通类一段线。